出口订单融资 |
产品说明 指本行在出口订单合同项下,在出口商出运货物前,对出口商以汇入汇款或出口托收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业务进行融资,支持其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出口商以后续的出口收汇款项、或同一贸易链上的后续融资款项、或以自有资金偿还贷款的一种融资形式。 产品功能 在汇入汇款或出口托收结算方式项下,解决出口商在备货装运阶段出现的资金短期问题,便于出口交易顺利进行。 产品特点 贷款限定用于出口商品的采购、包装以及运输等,汇款或托收项下收汇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适用客户 已经与进口商签订了贸易合同,在采购、包装及运输阶段需要短期融资的出口商。 申请条件 1、出口商是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已通过规定的年检并有效存在,具有订立和履行本项业务项下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出口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3、出口商在本行开有结算账户; 4、出口商有本行授予的信用额度; 5、物装运后应督促出口商立即向本行交单,通过本行交单索汇。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本行申请出口订单融资额度,本行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后,签订相应的额度合同和担保合同; 2、出口商在额度内向本行提交出口订单融资申请书、贸易合同; 3、本行审核同意后与出口商签订出口订单融资合同,发放贷款; 4、出口商使用融资款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本行提交单据,通过本行收汇; 5、出口商用汇款或托收项下回款归还出口订单融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