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收押汇 |
产品说明 指本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对具备还款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担保的进口商在进口代收付款到期时为其提供融资的行为。按交单方式不同,进口代收押汇分为进口代收付款交单(D/P)押汇和进口代收承兑交单(D/A)押汇。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进口商在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融资需求。 产品特点 进口商通过本行办理进口代收结算,在对外付汇时利用银行资金,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适用客户 1、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的进口商。 2、进口商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1、进口商是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已通过规定的年检并有效存在,具有订立和履行本项业务项下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进口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货物进口所需的手续; 3、进口商应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由资信可靠的担保单位担保,或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且进口商同意按本行的要求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的资料; 4、进口商与本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进口押汇项下贸易背景真实; 6、进口商在本行开有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1、进口商向本行申请进口代收押汇额度,本行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后,签订相应的额度和担保合同; 2、进口商在额度内向本行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并签订进口代收押汇合同; 3、本行代进口商对外垫付款项,并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归还本行押汇款项。 办理要点 1、进口代收押汇的期限应与申请人生产、销售的回款周期相匹配,原则上最长不超过90天;D/A项下汇票付款期限加上押汇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120天。 2、进口代收押汇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进口合同项下来单付款金额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