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行个人网银转账、支付宝快捷支付及网银白名单限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自2014年4月22日起,我行对个人网银USBKey版的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以及支付宝快捷支付限额进行了调整。其中个人网银转账限额统一调整为单笔50万元,日累计500万元;支付宝快捷支付统一调整为单笔1万元,日累计1万元,月累计5万元。如您的转账金额超出该限额,您可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自5月1日起,我行个人网银USBKey版转账白名单交易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单笔500万元、日累计1000万元。原设置低于该标准的客户,将不受影响;设置高于该标准的客户将按新标准统一执行。详询借记卡开户网点。
特此说明,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