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信用卡购车分期合同变更补充协议
合同变更补充协议
甲方(原合同甲方):
乙方(原合同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以及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原抵押合同”),现因 (变更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变更补充协议。
一、变更补充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做第 项处理:
(一)合同条款变更
1.原借款合同第 条变更为:“ ”。
2.原借款合同第 条中的 变更为: 。
3.原抵押合同第 条变更为:“ ”。
4.原抵押合同第 条中的 变更为: 。
(根据需要删除或向下增加,使用时删除括号内容)
(二)合同条款补充
1.在原借款合同中补充以下条款内容 。
2.在原抵押合同中补充以下条款内容 。
(根据需要删除或向下增加,使用时删除括号内容)
二、其他条款
(一)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相关用语和表述与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协议系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内容与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事项以及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仍以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为准。
(三)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后生效。若原协议签订后、本协议生效前,相关内容已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履行的,该履行行为同样受本协议约束。
(四)本协议有效期与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保持一致。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当事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共同还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原合同甲方):
乙方(原合同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以及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原抵押合同”),现因 (变更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补充协议。
一、合同作废和重新签署
甲乙双方确认:原借款合同、原抵押合同作废,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新借款合同”)以及编号为 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新抵押合同”)。因甲方在乙方办理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二、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系新借款合同、新抵押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涉事项,仍以新借款合同、新抵押合同为准。
(三)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前,相关事项已按本协议、新借款合同、新抵押合同履行的,该履行行为同样适用本协议、新借款合同、新抵押合同。
(四)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当事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共同还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银行客服(投诉)电话:4006129999;河北银行网站:http://www.hebban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