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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抽奖月月有礼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不适用于河北银行存贷合一卡、专项分期卡和福农卡。本行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标客户,客户关注“河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领取微信10元红包一个。红包每月限量2000份,先到先得,单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同一身份证号同一银行预留手机号)限领取1份红包。如客户在收到达标短信通知后的10个自然日内未主动领取红包,视同客户本人自愿放弃此次领红包机会。

  2.本活动统计的消费金额仅限可计积分交易,以客户为单位计算,每个抽奖周期将客户名下多张符合条件的本行信用卡可计积分交易金额累加计算。消费时间、金额等数据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交易不包括退货、冲正、分期交易(灵活分期原始交易除外)及费用、利息交易。针对同一笔交易,如客户发生全部撤销或退货,则该笔交易不计入活动统计范围,如部分撤销或退货,未撤销或未退货的计入活动统计范围。

  3.每名客户每月最多参与一次抽奖活动。本活动奖品数量有限,抽完为止。

  4.本活动将在本行官网或“河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中奖客户名单。实物礼品将于每期抽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寄送至客户预留账单地址。电子券类礼品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客户预留手机号码。如因账单地址及预留手机号码更改而未通知本行导致礼品配送失败的由客户自行承担。

  5.客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恶意套取抽奖资格,当前账户或者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被停用或管制,有违反《河北银行信用卡章程》、《河北银行信用卡领用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为的。

  6.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河北银行信用卡章程》及《河北银行信用卡领用协议》约束。河北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在河北银行网站、“河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最新内容,敬请客户留意。

  7.礼品不兑换现金,如无质量问题,领取后恕不接受更改或退换。任何有关本活动商品、服务责任与售后服务,均由供应商负责。实物礼品如有质量问题,我行将积极协助客户解决。

  8.微信红包领取步骤:关注“河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字“领红包”,戳链接进入红包领取页面,拆红包后查看微信“服务通知”,点击领取红包。本红包在“服务通知”中保留24小时,过期失效。本活动红包领取后红包金额计入微信钱包“零钱”中,可用于日常消费使用。

  9.用户参与此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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