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风险收益相伴随 投资“适当”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4-07-15
【经典案例】
李先生喜欢理财,在某金融机构测评其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李先生的朋友向其推荐一款热门理财产品,称该理财过往收益比较高,但李先生购买时系统提示:“该产品的风险等级为‘高风险’,超过您当前的风险承受能力,请您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李先生为能购买这款产品,重新做了风险测评,将风险等级改为“进取型”,并成功购买。此后,该产品出现了亏损,且超出了李先生的承受能力范围。
【案例分析】
李先生未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投资经验等因素,对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不审慎,且在选购产品时只关注宣传收益,未详细了解产品属性及投资方向,导致购买的产品严重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提示】
在选购金融产品前,应综合权衡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需求等,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购买不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产品。消费者应该主动充分了解产品结构、产品申赎、产品期限、产品流动性等,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等,知悉权利与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双录等重要环节。双录能完整客观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金融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真实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风险的揭示情况。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产品时,应在销售专区对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承担合理推荐、适当销售的义务。金融消费者应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双录”,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诚信作答,避免因不理性投资而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