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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订单融资

  产品说明

  指本行在出口订单合同项下,在出口商出运货物前,对出口商以汇入汇款或出口托收作为结算方式的出口业务进行融资,支持其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出口商以后续的出口收汇款项、或同一贸易链上的后续融资款项、或以自有资金偿还贷款的一种融资形式。

  产品功能

  在汇入汇款或出口托收结算方式项下,解决出口商在备货装运阶段出现的资金短期问题,便于出口交易顺利进行。

  产品特点

  贷款限定用于出口商品的采购、包装以及运输等,汇款或托收项下收汇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适用客户

  已经与进口商签订了贸易合同,在采购、包装及运输阶段需要短期融资的出口商。

  申请条件

  1、出口商是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已通过规定的年检并有效存在,具有订立和履行本项业务项下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出口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3、出口商在本行开有结算账户;

  4、出口商有本行授予的信用额度;

  5、物装运后应督促出口商立即向本行交单,通过本行交单索汇。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本行申请出口订单融资额度,本行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后,签订相应的额度合同和担保合同;

  2、出口商在额度内向本行提交出口订单融资申请书、贸易合同;

  3、本行审核同意后与出口商签订出口订单融资合同,发放贷款;

  4、出口商使用融资款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本行提交单据,通过本行收汇;

  5、出口商用汇款或托收项下回款归还出口订单融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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