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5日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8亿元。 二、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3%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34亿元。 三、按净利润的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69亿元。 四、向股东分配 (一)以2013年12月31日在册股本32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1股向股东送股3.2亿股,按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6亿元。 (二)根据《河北银行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河北银行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 2009年利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0.93亿元和资本公积1.54亿元对2009年8月31日在册股本进行分配,其中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送股0.7141股,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1857股。 经过上述分配后,股本总额37.67亿元,资本公积余额23.16亿元(不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盈余公积余额8.05亿元,一般风险准备余额12.64亿元,未分配利润余额9.75亿元。 分红款项已划拨至各股东在本行预留的分红账户。本行根据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合计每10股送股1.1741股,扣0.34元税,分现扣0.10元税,共0.44元所得税。(资本公积转增部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若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电话400-612-9999或0311-96368。 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