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介绍
对公理财业务是指我行接受机构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2)服务对象
具有闲置资金和理财需求的对公客户;
金融同业等其他机构投资者客户。
(3)产品特点
通过为对公客户提供低风险、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有效提高客户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
除发行常规理财产品外,我行可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理财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理财需求;
(4)申请条件
资金量较大、具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对公客户;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签约理财销售系统。